5、报名程序及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参加报名;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关于做好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要求填写《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以上表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交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办。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是高考注册的重要信息数据)。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
(4)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区)招生办组织的数码照相。
6、报名资格审查及责任追究
(1)三校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依照《关于做好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程序进行。
(2)高考报名期限内,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请市级招生委员会组织裁决。同时将批准报考者的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3)三校生高考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将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4)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要根据《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对通过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违规获取考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考试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由省招生办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7、报名数据库的更改
考生数据库上报后,如个别考生信息确需修改,须由县(区)招生办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市(州)招生办审核后报省招生办。
二、体检
1、所有参加三校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凡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三校生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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