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2011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及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检方案。二是明确年检范围和内容。年检范围为兰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内容为民办学校的办学批文、资质证件、教学场地、办学章程、教育教学、收费管理、安全卫生等情况。三是提高工作效率。本着“谁审核,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内非学历民办学校、高中阶段学历民办学校的年检及换证工作;三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及换证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民办学校的年检及换证工作。
目前,全市合格民办教育机构(学校)363所,合格率95.5%。其中,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181所,民办幼儿园161所;年检不合格民办教育机构17所,年检不合格率4.4%。其中,市属民办学历教育学校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11所,民办幼儿园5所。依据年检结果,全市363所年检合格民办学校均已换发新版办学许可证。17所年检不合格学校将予以停办或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