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酒泉市远程教育健康发展,维护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声誉进入开放大学建设序列,经酒泉市政府同意,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酒泉市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确保顺利进入开放大学序列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这一通知充分肯定了电大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中的地位和加快全,规范电大远程教育办学行为, 确保市级电大分校和各县(市、区)电大工作站顺利市人力资源开发和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电大远程教育的重要意义,努力加快全市电大远程教育发展,确保酒泉分校电大远程教育顺利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建设序列,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做出贡献。系统办学是电大教育的突出特点和巨大优势。健全和完善电大办学系统,是办好电大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制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7号)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电大教育系统建设,保持电大办学系统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使其按照远程教育规律办学。
《通知》强调,要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在招生宣传中,将各类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混同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将不脱产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混同于脱产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将其他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机构混同于政府远程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机构。电大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是电大的生命线”的思想,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维护电大远程教育的良好声誉和形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对电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定期研究、检查、指导电大工作,切实解决电大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把电大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