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独立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为摸清民办高校债务情况,防范学校财务风险,确保学校平稳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教育部决定开展民办高校债务调查。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债务调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2]68号),要求各省及学校,配合做好调查及相关工作。现将此文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各校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自查工作。独立学院在认真做好调查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教育部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完善修订学校发展规划和五年过渡期方案,为明年四月份过渡期满后教育部的考察验收工作做好准备。
二、实事求是,准确提交有关材料
各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逐项、逐笔核实债务,评估、研判各自的偿债和抗风险能力,不准漏报和有意回避,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提交报告和有关材料。我厅将对各校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和抽查。
三、自查情况报送要求
各校务于6月4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民办高等学校债务调查表》等相关说明材料,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独立学院材料须经母体校审核同意),正式报送我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审核、汇总、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张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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