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教育环境,根据省、市相关精神,酒泉市制定出台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案”。
“方案”以建设富裕和谐文明幸福酒泉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源头治理,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环境、学习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创建规范、健康、有序、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力争在3-5年内使全市校园内部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经营环境、卫生环境等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走在全市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前列,为达到此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工作机构。酒泉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在市综治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
二是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各级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立足实际,统筹规划本地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有关组织领导、协作配合、资源整合、指导监督、考评奖惩等制度,推动建立高效、灵活的服务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体系。及时把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推进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建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包片制度。市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包片责任县(市、区)是:市教育局联系肃州区;市公安局市联系金塔县;市工信委联系玉门市;市文化出版局联系瓜州县;市司法局联系敦煌市;市工商局联系肃北县、阿克塞县;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也要建立各自的重要联系点和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