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本《办法》将适用于甘肃省2012年及以后公开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和实施“特岗计划”的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
《办法》明确,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对象是已参加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包括代课人员和参加中职教师岗位考试的人员。面试人数为实际录用人数的120%。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办法》同时明确了面试工作程序、面试命题原则、考官遴选条件、主考官工作规范等。《办法》规定,凡是有直、旁系亲属参加的面试,主考官、考官必须回避。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应试者如违犯规定,现场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