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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出台幼儿园分类评估标准及管理办法
{http://gs.gk114.com/}     {甘肃招生考试网}      时间:2012-09-05

 

近日,为加强白银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实现学前教育大促进大发展,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白银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写制定了《白银市幼儿园分类评估标准(试行)》、《白银市幼儿园分类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全市幼儿园按照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进行依法治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

据了解,《评估管理办法》适用于白银市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评估等级分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和合格幼儿园,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管理、队伍建设、设施与环境、教育教学、保健保育五个一级指标,办园理念等26个二级指标,总分500分,设加分项3个,最高加分45分。评估采取听取幼儿园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档案、听课、走访、座谈、调查等多种方式,对照《评估标准》,逐项量化评分,形成定性督导报告和定量评估结果。

依据《评估标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负责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评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合格幼儿园评估。每年4月,幼儿园自评后,向所在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每年5月,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提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初评并认为达标后,向市教育局以正式文件提出评估申请。幼儿园需提供评估自评报告和自评量化表。每年9月,白银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评估访问、调研和指导。每年10月,正式评估。通过合格幼儿园验收后一年,可以提出标准化幼儿园评估申请;通过标准化幼儿园验收两年后,可以提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申请。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复评周期为五年。对未通过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评估或复评的幼儿园,要根据评估组建议,并在收到反馈意见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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